【就來談談挽回這事吧!】
這是個歷久不衰的命題,畢竟,生而為人最常犯的事,就是後悔。
不管是感情上或者工作上,我們都常在搞砸後,想尋找一個往事橡皮擦,把所有錯誤擦掉後,從頭開始。
重新畫一幅畫,永遠比修改沾了污漬的圖容易,但在當時我們是不會這樣想的,尤其像我這種執著又自我的天蠍女,耿耿於懷放不下是必然的。
先來講講感情上的挽回,兩個人相處不來,肯定是哪裡有問題,但在分開之後,失戀的鬼打牆會讓人頓時忘記當時有多不合,也許是不適應或不甘心,更或許是潛意識裏不希望擁有挫敗,會在當下覺得「完蛋了,我錯失良緣,我要孤老終身!」,但又礙於面子,我是不可能去苦苦哀求的,於是,我在極盛時期,就瘋狂閱讀所有關於挽回的書籍和文章,所以,還是稍微有點心得的。
如果最近有挽回需求的可以繼續看下去,這麼多年來,我得到的理論是,挽回這件事的最高境界,就是不要挽回,通常能夠復合的都是經過多年時間洗禮,把當時情緒洗淨之後,雙方各有體悟又剛好單身,才有可能破鏡重圓。
其實,坊間挽回書也是有道理的,人本來就會預設立場,你們分開了,當你越想挽回的時候,另一方如果沒有想繼續的話,你的動作就會激發他的防備心,你越前進他就越後退,你們的相處就越不自然,在糾結的情緒裡是無法感到幸福快樂的。
那你說你想挽回想的要死怎麼辦,其實也不能怎麼辦,因為就在那糾纏不休,也只是苟延殘喘,你如果硬要,也沒人攔得住你。
分開後檢討自己是必須的,如果你脾氣不好,要不要改改性子。如果你錢不夠多,就趕緊賺錢。如果他偷吃劈腿,你下次就得睜大眼睛。
改好後,帶著走的才是自己的。
再說到職場的挽回,可別以為這沒有,也許在當時沒有做好事,得罪人或被奸人所害之類的而失去工作或上司信任。我也曾年輕氣盛、一意孤行而導致不愉快的離職,事後懊惱也來不及。
但職場相對簡單的多,在老闆還沒對你死心前,趕緊改善錯誤,通常還可以得到原諒,可是如果錯誤一犯再犯或已經大到無法彌補,那職場的淘汰可是比感情更現實的。
不過,在職場上不管是怎麼不愉快的狀況,只要你能夠努力工作,增強實力,將來還是有機會扳回一城,得到肯定或合作的機會。
感情不愛就是不愛了,不是你變好就行的通,然而工作上就算鬧翻,只要條件吻合還是有盡釋前嫌的機會,所以,還是好好工作比較實在,乖。